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防治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兴安盟农牧业局,单位正科领导指数1名、副科领导指数3名,年末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13人。
部门职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和生物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及网络化报送,动物标识计划,发放和防疫管理、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宣传。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预算收入333.66万元,实际总收入42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66万元,占97.7%,其他收入9.86万元,占2.3%。差异原因为人员工资较上年预算增加,拨入2015年带薪休假补贴,自治区拨入专项经费9万元。
2016年预算支出333.66万元,实际总支出349.79,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08.95万元,占88.32%。差异原因为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和带薪休假补贴。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22.52万元,支出总计349.7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3.07万元,下降18.05%;支出增加28.16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增加人员工资及代薪休假补贴等。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2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66万元,占97.7%;其他收入9.86万元,占2.3%。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4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03万元,占72.6%;项目支出95.77万元,占27.4%;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2.66元,支出总计308.9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4.5万元,增长6.3%;支出增加1.03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增加人员工资及代薪休假补贴。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91万元,占82.2%;项目支出55.03万元,占17.8%。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85万元、津贴补贴16.4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5万元、绩效工资48.18万元、退休费81.92万元、遗嘱生活补助1.92万元、住房公积金13.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34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2.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发放带薪休假补贴。公用经费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9万元、邮电费0.39万元、差旅费1.1万元、劳务费0.7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7万元。较上年减少3.8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预算的17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预算的175.7%;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下乡次数增多;二是国家和自治区要求送检血清样品下乡采血增多;三是春秋防疫集中免疫期间下乡次数增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5万元,用于我单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春秋防疫、集中免疫、采血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下乡用汽油,车均运维费6.2万元,较上年增加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和自治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加重,下乡采血、流行病学调查等任务加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22.46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化验室购入专用材料19.38万元和化验室专用移液器3.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1) 绩效目标设置:一是制定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要求,推进我单位预算绩效编报工作。二是提高单位人员对绩效管理政策的知晓度和绩效工作的参与度。三是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前期评审和预算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四是重点推进以预算部门为主体开展绩效跟踪,加强项目预算执行,优化项目资金管理,促进绩效目标实现。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情况
(1)基础工作管理。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对盟财政局下发的部门预算批复非常的关心,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要求列支。但在一些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做的有些欠缺,有待提高和完善。
(2)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管理模式,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2016年我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均按国家规定发放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时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单位日常开销。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防疫等业务支出。三公经费主要支出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共支出6.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和自治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加重,下乡采血、流行病学调查等任务加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用增加。
3、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我单位将更好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新的预算,确保预算准确,无失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丽娜 联系电话:0482-828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