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 部门职能
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全盟符合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相关标准的产品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组织实施、初审、推荐、上报工作;实施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后质量、产地环境跟踪检查的质量控制工作;开展与质量安全农畜产品监管、认证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宣传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是兴安盟农牧业局所属的相当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总额15名,其中:全额10名、差额3名、定员2名。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11名,行政后勤人员4名。退休人员:2名。
内设机构:站长室,主管单位的全面工作;办公室,财务及日常的办公室管理工作;业务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业务工作;化验室,农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我单位年初预算财政拨款142.91万元,支出142.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56万元,农林水事务12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4万元。
2016年我单位年终决算财政拨款225.73万元,其他收入3.0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28.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04万元,总计266.7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94.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农林水支出179.16万元,住房公积金8.80万元,结余分配2.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42万元,总计266.78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决算比预算增加82.82万元,增长58%,原因主要一是增拨农产品检验检测基建项目。二是增拨2015年带薪休假及调资追加补发工资。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66.78万元,支出总计266.7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25.61万元,下降73.1%;支出减少725.61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农产品检验检测基建项目拨款减少,从而减少财政拨款。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2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73万元,占98.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1万元,占1.3%,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01万元,其他为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增拨抽样协作费。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9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8万元,占71.3%;项目支出55.86万元,占28.7%。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3.77万元,支出总计263.7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24.31万元,下降73.3%;支出减少724.31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一是农产品检验检测基建项目拨款减少,从而减少财政拨款。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万元,占71.3%;项目支出55.86万元,占28.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49万元、津贴补贴13.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78万元,绩效工资35.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2万元;退休费6.88万元,住房公积金8.8万元;较上年增加1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15年带薪休假及追加补发工资。公用经费1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34万元、物业管理费0.93万元、差旅费2.68万元、维修(护)费0.31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专用材料费1.82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较上年增加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列支2015年结余款,二是福利费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万元,占94.2%;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5.8%。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支出,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9万元,用于下乡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均运维费5.4万元,较上年减少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下乡次数,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3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30人次。主要用于国家、自治区上级主管部门来我盟下乡基地检查验收;二是各盟市旗县农畜产品中心互检互学。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22.06万元,比2015年增加10.44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增拨2015年带薪休假及调资追加补发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2万元,比2015年减少743.4万元,降低95.6%,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16.6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无公害、地理标志专项检查;卓有成效地开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年检工作;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完成了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的检测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目前化验室检测设备采购基本完成。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支出,基本实现收支平衡,保证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规范、有效;确保绿色有机食品产品认证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志勤 联系电话:0482-828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