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盟农牧业局 作者:盟农牧业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基本情况

  • 部门职能

     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管理,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农牧业机械试验示范,农牧业机械技术培训考核,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

  • 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是盟农牧业局所属的科级事业单位,编制9名,其中全额6名,自收自支1名。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年初预算数1,020,475.00元,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数1,095,676.75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520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20,475.00元,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数1,085,448.43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4973.43元,其他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0228.32元。原因主要是考虑人员工资增长因素和追加农牧机专项资金和财政收费返还等经费。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12.85万元,支出总计112.8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6.94万元,下降13%;支出减少16.94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本单位职工有调出,所以经费收入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0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4万元,占99.1%;其他收入1.02万元,占0.9%。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9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3万元,占90.3%;项目支出9.26万元,占9.7%;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69万元,支出总计111.6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38万元,减少1.2%;支出减少1.38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本单位职工有调出,所以经费收入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7万元,占90.2%;项目支出9.26万元,占9.8%。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单位职工调出,所以经费减少;公用经费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较上年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单位职工调出,所以公用经费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故支出相应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占93.7%;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用于用于车辆的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车均运维费3万元,较上年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故支出相应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9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4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单位公务接待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培训、推广等项目效果显著,对农牧民进行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业务指导和培训反响良好,农牧业机械试验示范促使农机化技术得到广泛使用。农牧业机械技术培训考核,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使农机市场更为规范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霞    联系电话:0482-8239180

兴安盟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106年决算公开表.pdf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兴安盟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协办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0500275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