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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信息中心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盟农牧业局 作者:盟农牧业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信息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拟定全盟农牧业信息化和农牧业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盟农牧业信息网络主干平台、盟农牧业系统办公自动化的建设、运行;负责全盟农牧业信息的开发整合、业务培训、咨询及信息服务。负责信息发布、采集和信息上报、负责协调各科室、站所(校)做好信息化的业务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盟乡镇企业信息化工作。

  • 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科室:主任室:主管单位的全面工作;编辑发布室:负责农牧业信息的采集、编辑和报送;办公室:负责单位的内部事务。

人员结构: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专业技术人员4名,行政工勤人员1名。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信息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我单位年初预算财政拨款48.67元,支出48.67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4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

2016年我单位年终决算财政拨款71.71万元,其他收入10.0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81.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4万元,总计87.1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75.1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7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结余分配4.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万元,总计87.18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决算比预算增加23.04万元,增长47%,原因主要是增拨2015年带薪休假及调资追加补发。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7.18万元,支出总计87.1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69万元,增长2%;支出增加1.6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2015年支出上年经费,本年农牧业信息业务加大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8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1万元,占87.7%;其他收入10.04万元,占12.3%,其中银行存款利息351.04元,其他为自治区拨入农业信息预警经费10万元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7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1万元,占83.7%;项目支出12.25万元,占16.3%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15万元,支出总计77.1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52万元,下降6.7%;支出减少5.5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15年列支上年结余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万元,占82.3%;项目支出12.25万元,占17.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23万元、津贴补贴4.9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28万元,绩效工资13.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6万元,住房公积金3.52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资补发津贴补贴;公用经费1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3万元、电费0.28万元、邮电费0.21万元,物业管理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专用材料5.2万元、工会经费0.27万元、福利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72万元、其他交通0.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79万元,较上年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牧业信息任务重,专用材料费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下乡次数,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占96.7%;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用于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加油支出,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4.36万元,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控制下乡次数,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1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10人次。主要用于拍摄专题片外请专业人员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53.19万元,比2015年增加3.22万元增6.4%。主要原因是:增拨2015年带薪休假和调资追加补发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比2015年增加4.26万元,增长571.1%,主要原因是:农牧业信息任务加重,增加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充实12316数据库信息,加大12316和“农信通”完善和建设。加大“互联网+” 农牧业龙头企业推介宣传开通“兴安盟农牧业信息网”微信公众账号;开展全盟现代农牧业影像素材采集编辑宣传工作圆满完成农牧业信息工作任务。

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基本实现收支平衡,保证财政支出的安全、规范、有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雅莉    联系电话:0482-3992330

兴安盟农牧业信息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pdf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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