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兴安盟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盟农牧业局 作者:盟农牧业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第一部分 兴安盟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组织开展全盟农牧民职业教育和培训;

2、组织、协调各旗县市农广校实施全盟农牧民素质教育、职业农牧民培育、创业农牧民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3、实施全盟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以及职业农牧民资格认定;

4、承担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指导全盟农广校体系建设,组织基层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盟农牧业系统职工和农牧民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绿色证书教育;

2、承担招生、授课、辅导、考试、考核、教学质量检查及各旗县市农广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部门下设 5个科室,在编职工6人,离退休4人 。

第二部分 兴安盟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9.47万元,支出总计149.47万元。2016年度预算收入总计86.75万元,支出总计86.75万元。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41万元,支出总计149.41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6.75万元,支出86.75万元。收入与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结转上年项目支出、年中时自治区资金拨付及一次性追加经费,此部分经费无法列入预算。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9.47万元,支出总计149.4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0.96万元,增长0.6%;支出增加0.96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74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3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1万元,占90.7%;项目支出12.56万元,占9.3%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41万元,支出总计149.4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75万元,增长1.2%;支出增加1.7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5万元,占90.6%;项目支出12.56万元,占9.4%。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带薪休假和临时工工资),较上年增加8.9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公用经费3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印刷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的1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增加,下乡次数增加,导致燃油费增加;二是因2015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2016年未做公务接待费预算,今年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增加,与各旗县召开会议以及自治区老师来培训,产生0.16万元的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占97.4%;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用于燃油费、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停车费、过桥费、清洗费等,车均运维费5.9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下乡次数比去年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6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召开会议二是自治区农广校老师来培训。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比2015年增加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政府采购专用材料:种子和化肥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2.36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车辆的数量未发生变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6年未开展预算绩效,因此不涉及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静    联系电话:0482-8286782

兴安盟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pdf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兴安盟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协办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0500275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