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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种子管理站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盟农牧业局 作者:盟农牧业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种子管理站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主要职能。

一、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春耕生产用种。

二、种子市场管理。1、发放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各类种子经营许可证2、检查种子经营企业单位,查处各类种子案件。3、扦取种子样品,包括自治区扦取种子样品,盟内扦取种子样品。4、培训种子技术人员,种子经营者持证上岗。

三、区域试验及新品种展示、示范。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011年兴安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盟农牧业局系统内调整事业编制的批复》(兴机编办发[2011]14号)对我站人员编制再次调整,核定全额事业编制总额23名,核定专业技术人员18名,核定行政工勤人员5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初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1人,年末23人,增加2 人是2016年11月份考录2人。退休5人没有变动。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种子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

预算支出

决算支出

增减额

增幅%

2080502

27.45

29.23

17.82

6.49

退休人员增资

2130104

180.34

220.59

40.25

22.3

增资及带薪休假

2130199

10

20.75

10.75

107

历年结余种子专项

2210201

18.01

18.13

0.11

0.63

公积金按工资计算

2130106

13.62

自治区追加种子良种补贴专项

2130119

0.85

历年防灾救灾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40.62万元,支出总计340.6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2.02万元,增长-8.6%;支出增加-32.02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经费比上年减少1.5万;二是自治区种子站种子展示田经费比上年减少14万;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9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2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0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04万元,占88.6%;项目支出35.22万元,占11.4%。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5.53万元,支出总计335.5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3.05万元,增长-6.4%;支出增加-23.05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比上年减少1.5万;二是自治区种子站种子展示田经费比上年减少14万;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95万元,占88.4%;项目支出35.22万元,占11.6%。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40万元、津贴补贴23.84万元、绩效67.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18万元。较上年增加1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增资二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带薪休假;公用经费2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6万元、印刷费2.26万元、咨询费0.95万元、电费0.59万元,邮电费1.43万元,取暖费3.03万元,物业费0.92万元,差旅费4.22万元,培训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专用材料费1.24万元,工会经费1.74万元,福利费2.2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2万元,较上年增加6.63万元,主要原因是:。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4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的1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田间检验以及市场检查、互检每年都在加强;二是公务接待费2016年未超出预算压缩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2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2万元,用于下乡田间检验、检查,种子市场检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是现场会议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8万元,接待9批次,共接待5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进行市场检查、项目验收等;二是全国市场互检;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5万元,比2015年增加1.5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一是示范玉米品种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0,主要原因是;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数量指标:玉米新品种展示比原有品种增产3%以上;质量指标:种子质量发芽率在90%以上;经济效益指标:比原有品种增产3%以上,每亩增产50—100斤;影响指标:提高农民对种子的增产认识、增收意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峰    联系电话:0482-3992733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种子管理站.pdf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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